12月6日,工信部公示擬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十二批)和擬撤銷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企業名單(第七批)。
根據公示,根據《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本)》,經企業自愿申報、省級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等程序,現將擬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十二批)予以公示。
京瓷(天津)太陽能有限公司等14家已公告企業,因不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擬撤銷其規范企業資格;內蒙古中環協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名稱發生變更,擬更新有關公告信息,以上信息一并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
來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