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間,雄韜股份(002733.SZ)發布2021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公告中,公司介紹,2021年業績預計情況表格內表示扣除營業收入3000萬元至4000萬元。根據《深交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二號——公告格式》的相關規定,披露內容應為扣除后營業收入。
資料顯示,2021年11月19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指南第9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在適用該指標時,退市新規明確營業收入扣除項為“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
《指南》明確了應當扣除本會計年度以及上一會計年度新增的貿易業務收入與具備資質的類金融業務收入。同時對于不具備資質的類金融業務,如拆出資金利息收入,由于其本身就是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收入,為防止上市公司脫實向虛,因此明確每年均予以扣除。
更正后業績顯示,雄韜股份2021年營業收入為29億元至31億元,上年同期為25.47億元;扣除后營業收入為28.6億元至30.6億元,上年同期為25.44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4億元至4.7億元,上年同期為盈利7626.41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虧損4.5億元至4.95億元,上年同期為盈利98.58萬元。
對于業績虧損,雄韜股份表示,公司相關的氫能產業鏈的控股及參股公司等都在建設氫燃料電池電堆、發動機系統及核心零部件研發項目和產業化項目,投入的研發費用巨大。本期氫能營業收入比去年下降,主要系國家對氫能新的政策在三季度才出臺,在將近一年的政策空白期內,市場大多選擇了觀望。氫能產業是公司最核心的發展戰略,仍需持續加大戰略性投入。
同時,雄韜股份湖北生產基地的供應商發生較大的訴訟糾紛,已被列為失信執行人,且被執行金額較大,公司對預付該供應商的材料款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而且,雄韜股份對部分投資參股公司計提減值準備。
不僅如此,雄韜股份境外子公司香港雄韜以前年度未向母公司分紅,本期考慮到公司的經營戰略,以及母公司有較多的可抵扣虧損,擬讓境外子公司香港雄韜向母公司分紅,本次分紅母公司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因境內外稅收政策差異,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本期對香港雄韜剩余留存的未分配利潤,計提遞延所得稅負債。
2021年,在鋰電池產能供不應求的大背景下,鋰電池產品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極大地增加了生產成本。雄韜股份表示,公司始終堅持以客戶為導向、為客戶服務的宗旨,公司承擔了大部分的材料上漲的成本,導致毛利率較大幅度的下滑,影響當期的利潤。
雄韜股份介紹,2021年,公司海外越南工廠的訂單充足,但是受越南當地新冠疫情的影響,當地政府基于防疫的需要,嚴格控制工廠上班總人數,開工率嚴重不足導致越南工廠的銷售額和利潤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