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汽車報》5月25日消息,國家發改委向有關部門發布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涉及所有中國境內汽車整車和零部件投資項目,對純電動車型投資項目要求更高。
此外,據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此次意見稿的定型,將重啟純電動乘用車生產資質審核,新造車企代工模式受到認可。而資料顯示,此前,發改委曾批準的15家擁有新能源生產牌照企業為:北汽新能源、長江汽車、前途汽車、奇瑞新能源、敏安汽車、萬向集團、江鈴新能源、金康新能源、國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河南速達、浙江合眾、陸地方舟、江淮大眾。

據報道,意見稿信息顯示,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管理項目,需要其所在省份、企業法人、研
發資金滿足一定要求。
發資金滿足一定要求。
其中,所在省份應滿足:
(一)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比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比較完善,樁車比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三)新能源汽車僵尸企業和僵尸資質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四)現有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均已建成,且產量達到建設規模。
在項目監督管理中規定,地方政府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違規為汽車投資項目提供稅收、資金、土地等優惠條件。
此外,企業法人應滿足:所有股東在項目建成且產量達到建設規模前,不撤出股本;股東擁有整車控制系統、驅動電機、車用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知識產權和生產能力,且對關鍵零部件具有較強掌控能力;現有新建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均已建成,且產量達到建設規模,不存在違規建設項目等。
而對于主要股東股權高于三分之一,自由資金和融資能力能夠滿足項目及運營需要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汽車整車企業為主要股東的,其中燃油汽車企業上兩個年度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均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純電動汽車企業上年度產量達到建設規模。
2、汽車零部件企業為主要股東的,上兩個年度關鍵零部件(政策控制系統、驅動電機、車用動力電池)的配套裝車量累計大于10萬套。
3、設計研發企業、境外企業等其他市場主體為主要股東的,研發且擁有知識產權的純電動汽車產品,上兩個年度累計市場銷售并登記注冊的數量大于3萬輛乘用車或3000輛商用車,且平均單車累計實行里程大于1萬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