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發布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2年智能鋰電池采購項目招標公告。據了解,該項目涉及預算3225萬元(含稅),擬采購4757組智能鋰電池設備。本次集采中標人數量為2個,第一名預估中標份額占比60%,第二名預估中標份額占比40%。本項目設有最高限價要求,最高限價為不含稅單價6000元/組,報價超過最高限價將被否決。
公告中提出,要求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在中國境內簽訂的同類產品銷售合同合計金額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
原文如下: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2年智能鋰電池采購項目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集中招標項目名稱、招標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2年智能鋰電池采購項目,HBTZ-HBTT-22023),招標人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標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由招標人自籌,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應為境內注冊、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單項合同/框架協議下訂單簽訂時間為準)在中國境內簽訂的同類產品(智能鋰電池,本次采購的產品業績為整套設備業績,設備零部件的業績不計入認定范圍)銷售合同合計金額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
(3)投標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投標人須提供報價產品第三方檢測機構(該機構應通過CMA認證)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的出具日期須為2019年1月1日之后)
2.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9年4月1日至今)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6)在最近五年(2017年4月1日至今)內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2017年4月1日至今)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
(9)被中國鐵塔列為【全國/河北省】“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為【全國/河北省】同類服務“嚴重負面行為(黑名單)”的。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